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及配套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6 15:29:23
发文字号 | 宁工信规范发[2019]10号 | 成文时间 | 2019-09-11 | 发布时间 | 2019-09-16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责任部门 | 科技促进处 | 有效性(时限)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
及配套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对标支撑机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75号)精神,鼓励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深入开展行业对标促升级活动,推进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原《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定性、定量评价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及配套办法(修订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
2.《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企业对标工作定性评价办法(修订版)》
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等行业企业对标工作定量评价办法(修订版)》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工业知助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