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的函

发布日期: 2022-11-22

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按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自2020年4月开始实施,2022年12月结束。三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牵头实施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加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强化民爆行业监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措施落实,全面完成了整治任务,保持了全区工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我厅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我厅结合工业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将自治区“1+2+9+7”方案中涉及我厅的2个专题、6个专项任务进行了统筹部署,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处室、配合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指导全区工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召开23次党组会议、12次分管领导调度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印发专题方案指导全区工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树立安全意识。在区外组织开展3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全面提高全区工信系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在深入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稳增长、下基层、包抓企业等工作时,指导企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强化落实,压实安全责任。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先后3次调整优化厅安委会组成人员和责任分工,修订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及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分工,要求厅领导及各处处长在年度考核述职时,述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一步明确“安办统一协调,各处室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运行工作机制。将自治区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落实到工信领域的各个方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狠抓源头,加强安全指导。在制定工业行业专项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开展运行分析、产业布局、工业稳增长、企业融资、项目安排、节能检查等工作时,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具有项目审批职能的各市、县(区)工信部门严把项目准入关,规范项目准入,对国家和自治区明令禁止的工业项目,坚决不予备案和准入。同时,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大企业技术改造、产业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为工业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提高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完成情况

(一)集中精力,开展园区整治。为了高质量完成工业园区及功能区专项整治牵头工作,我厅按照《自治区工业园区及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专项实施方案》,制定了《进度推进表》、“三个清单”和“五定措施”。一是制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学习借鉴山东、江苏等化工大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总则、基本原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认定管理等5个方面,牵头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工园区(集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办法》,组织相关专家对化工园区进行了认定,认定化工园区2家,化工集中区8家。二是建立牵头专项整治任务工作机制。按照自治区安委会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内容,科学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和进度控制表,明确了任务责任人,下发各部门各园区落实。制定“三个清单”,协调各工业园区排查整治、建立台账,上报“三个清单”。三是集中开展园区排查整治。组织五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全区23个工业园区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四是及时调度整治行动。厅安委办分别召开8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调度会议”,传达国务院安委办相关精神,调度各处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印发通报,督导重点工作进度,进一步明确完成期限要求,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积极作为,扎实开展危化品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危化品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对《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涉及的16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梳理,细化任务目标,制定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厅贯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开展化工园区风险评估。按照分工,我厅认真开展规范提升工业园区管控水平工作,会同应急管理厅成立了评估小组,分6个工作组对全区12个化工企业相对集中区开展了风险等级评估工作。三是开展安全距离排查。制定《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距离排查及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从6个方面4个阶段指导五市人民政府和宁东管委会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确认排查及问题整改工作。共排查企业173家,将不符合要求的4家企业报送牵头部门,配合督促企业整改。

(三)主动担当,推进民爆行业整治。我厅按照工信部要求,认真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定方案,指导全区工信系统做好民爆行业专项整治。制定进度推进表和“两个清单”,加大技术改造和创新力度,指导宁夏天长民爆公司和吴忠安盛民爆公司,推进数码电子雷管智能化生产线和硝酸铵水溶液灌的建设进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全区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召开推进会,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开展民爆行业储存安全自查,排查隐患,切实整改,确保我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积极牵头,开展货车非法改装整治。组成自治区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联合工作组,设立联合工作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信息双月报制度,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从生产、改装、检测、道路检查等环节排查非法改装行为,集中曝光严重超限超载和货车非法改装等突出违法行为170多起,深入货运企业开展面对面教育126次,向货车司机、运输企业散发宣传资料3万份。共查处非法改装违法行为7289起、超载23000起、“百吨王”2424辆。相关部门约谈检测机构31次,整改检测机构173次,行政处罚15次,通报问题150次。

(五)组织排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活动。邀请消防救援部门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线上“消防安全大讲堂”,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行业和辖区企业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按照自治区消安办要求,组织五市工信部门认真排查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企业,宣贯强制性国家标准。经排查,我区目前没有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电动汽车生产企业。

(六)着眼长远,形成长效机制和制度成果。一是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工园区(集中区)认定管理办法》,规范化工园区管理工作。二是编制《民爆物品生产储存制度汇编》,引导民爆企业对标对表,实现行业三级达标率91.7%。三是制定《宁夏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防范监督管理规定》,规范民爆管理工作。四是修订完善7项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重大节日安全。修订完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值班室工作制度》《厅级领导同志节假日带班制度》《值班员工作须知》《值班员岗位工作要点》《重要紧急情况“五必报”制度》《值班信息首接负责工作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等7项工作制度,加强值班值守。三年行动共形成10项制度成果。

(七)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摘编》200册、《宁夏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指南》300册,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撰写并印发安全常识及警示教育宣传资料,在工信厅门户网站等宣传载体刊登宣传。《全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等信息在自治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工作简报等载体上刊登。厅机关各处室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稳增长包抓、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调研等工作中,向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浓厚氛围。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专项整治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安全生产依然面临点多面广、事故突发的巨大压力,与中央、自治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安全管理人才紧缺矛盾突出,涉及新工艺、新技术人才紧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提出了新挑战,特别是化工专业人才需求更是迫切。二是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还在实施中。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沟通,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正在建设,我们将积极对接沟通,待系统建成,按照分配账户和权限组织企业加入。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三年来形成的长效机制和制度成果,多措并举,持续抓好工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和民爆行业安全监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环境。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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